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

来源:教育部    2023年05月22日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《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(试行)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,经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评议,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,拟同意设置重庆中医药学院等7所学校,现予公示。(学校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)

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。期间,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,请署名向我们反映。
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,教育部发展规划司,邮编:100816

传真:010-66020442

电子邮箱:ghsszc@moe.edu.cn

教育部发展规划司

2023年5月22日

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 
序号设置事项申报省份办学性质
1新设重庆中医药学院重庆市公办
2新设郑州美术学院河南省民办
3河北中医学院更名为河北中医药大学河北省公办
4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福建省公办
5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河南省公办
6上海体育学院更名为上海体育大学上海市公办
7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
设立深圳职业技术大学
广东省公办